一、刑事检察工作
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32件5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0人,不批准逮捕8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55件90人。经审查,决定起诉38件65人,决定不起诉6人。法院审结后宣告裁判36人,其中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35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5人,期限内被告人提出上诉20人,检察院提出抗诉1件。审查起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7件次,审查起诉案件共办理延长审查
起诉期限4件次。
二、民事检察工作
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审结2件,针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法院采纳1件。针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法院采纳1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审结2件,法院判决支持起诉案件5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件。收到行政机关书面回复检察建议2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未成年犯罪案件不捕率33.33%;不诉率60%;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人。帮助教育2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1次。未检工作社会调查适用数1次。
五、控申检察工作
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9件次。受理的各类信访案件,转办、交办4件。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