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工作
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39件75人,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39件72人,不批准逮捕共6人。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65件130人,经审查,决定起诉53件72人,决定不起诉5人。法院审结后宣告裁判56人,期限内被告人提出上诉7人。审查起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5件次,审查起诉案件共办理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件次。
二、民事检察工作
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件,审结12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件,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8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3人,经审查后逮捕未成年人犯罪3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7人,经审查后起诉未成年5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1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人。开展帮教4人次。
五、控申检察工作
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26件次,受理的各类信访案件,转办、交办2件,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1件,实际救助人数4人,发放救助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