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编号“042”
2018-05-21 17:03:00  来源:检察日报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仔细核查案件证据

  一个不清不楚的地址,一堆无从查证的餐饮店照片。面对薄弱的证据基础和被害人秦某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时的坚决,普陀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梁方军仔细审查,发现案件存在不少疑点“病症”。

  秦某在报案时称,自己应昔日同窗林某之邀,与其签署投资协议,共同在西安市投资开办凉皮店,店铺地址位于“永乐路后大门”。前后分5次将总计40万元转入林某银行账号,林某通过微信向自己发送餐厅装修和营业照片、餐厅财务报表。后林某称凉皮店亏损,几个月后林某又声称餐厅被火灾烧毁,希望再次借款,未果后失联。

  由于秦某和林某二人相识,而且投资协议中只有一个非常模糊的地址“永乐路后大门”难以查证。于是秦某被告知此案属于合伙投资纠纷,不予刑事立案。梁方军在仔细梳理林某多次向秦某发送正在装修的餐厅、餐厅的招牌及内景等微信照片后分析认为,找到林某所“投资”的餐饮店是突破案件的关键。于是他决定带上助理张兴前往西安市开展调查。

  可是这家凉皮连锁店在西安这么多,哪一个才是照片中的店?细心的梁方军从照片中发现这家凉皮店的门牌旁边还有一串很小的数字编号“042”。检察官立即上网搜索出了确切地址。

  “连悬挂的营业执照都一样。”店长陈某指着照片告诉检察官,自家凉皮店自2014年6月开业,从没换过老板,也根本不存在火灾烧毁的情况。随后检察官来到陕西省工商局调取了该凉皮店的工商登记内档材料,再一次证实该店并无任何变更登记情况,林某称此前经营该店的一切说辞都是谎言。检察院即向公安机关制发《通知立案书》。公安机关遂以林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

  林某到案后始终否认犯罪指控,普陀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和公诉等几个部门的检察官一起对案件研析“会诊”。检察官采取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开展讯问,全面固定证据。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和环环相扣的证据锁链,林某终于低下了头。“我现在认罪,当时买彩票昏了头,我现在真的很后悔。”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4万元。

  主动“问诊”,该院在多角度、全方位收集、核实证据的基础上“精准把脉”找准案件定性的关键证据,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将一起看似证据不足的案件“起死回生”,切实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