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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商州:督促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监管
2020-09-27 09:52:00  来源:检察日报

  为城市添光彩

  陕西商洛商州:督促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监管

  本报讯(记者倪建军通讯员陈康)“建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履职,加大对辖区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道路通畅,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近日,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在当地引起热议,社会各界一致叫好。

  今年4月以来,商州区街头陆续出现了共享电动自行车,受到市民欢迎。但共享电动自行车在方便百姓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了骑车人随意横穿公路、逆向行驶以及低龄未成年人骑车上路等一系列问题,存在众多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商州区检察院对此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后,第一时间向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商州大队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对辖区共享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将共享电动自行车纳入监管范围,进一步对共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加大监管力度,切实维护道路通畅,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商州交警大队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约谈了共享电动自行车所属公司,同时要求执勤民警加大对共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辖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已登记挂牌486辆,后续投放的1000辆也已全部登记挂牌。同时,大队依法查扣违法违规使用的共享电动自行车356辆,处罚265人,批评教育1728人。

  不仅如此,该院检察官还做好普法宣传,告诫群众注意在共享电动自行车使用中的种种违规表现,指出这样的行为不仅仅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同时还可能触犯道路交通安全法。“你们放心,我们一定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规范有序停放车辆,便利自己,方便他人,共同为城市建设增光添彩。”检察官的“友情提醒”得到市民的积极回应。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