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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一份建议“一揽子”保护27处英烈纪念设施
2020-09-27 09:46:00  来源:检察日报

  两级院集中专项摸排梳理列出问题清单

  安徽亳州:一份建议“一揽子”保护27处英烈纪念设施

  本报讯(记者吴贻伙)烈士墓无墓碑、坟墓破败、杂草丛生……针对全市三县一区共27处英烈纪念设施存在的普遍问题,安徽省亳州市检察院向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综合施策、“一揽子”做好全市零散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的检察建议。8月3日,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杜延安就此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分县区、分设施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并切实落实到位。目前,相关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亳州市地处豫皖两省交界,曾是豫皖苏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光荣的革命历史和拥军尊崇烈士的传统。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先后办理了蒙城县过家和烈士墓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蒙城县小涧镇双锁山烈士陵园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典型案件。今年6月,亳州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统一行动,一体推进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工作。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该市两级检察院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摸排和走访,系统掌握了当地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的现状。经综合研判认为,该市27处零散英烈纪念设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杂草丛生、种植了农作物、无墓碑或破败、有的墓园环境还受到污水积水侵蚀等问题。

  今年7月31日,亳州市检察院向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一份总的检察建议,要求其强化对全市范围内英烈纪念设施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深入摸底排查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修缮维护方案,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基层政府协作配合,积极修缮改造和管理维护。强化综合治理,统筹规划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推动建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准和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开展保护巡查,探索将有条件的烈士纪念设施打造成爱国主义或者红色教育基地,或依法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加大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力度,形成崇尚和学习英雄烈士精神的良好氛围。该建议还特地附上亳州市检察机关摸排的部分零散英烈纪念设施问题清单,对全市27处零散英烈纪念设施的名称、所处位置及存在问题一一列明。

  目前,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正抓紧推进烈士纪念设施问题整改,有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专门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参与共同商讨整改方案的制定,有的则将整改情况向亳州市检察院进行了书面报告。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