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友来非法采矿案
2018-04-10 15:52:00  来源:检察日报

  【简要案情】

  2016年1月至5月间,犯罪嫌疑人史友来伙同张加美等人,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自己的采砂船先后53次在长江张家港市段水域进行非法采砂达35200余吨,价值442000元。

  【监督过程】

  张家港市检察院在办理张加美等人涉嫌非法采矿罪中发现,2016年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张加美,伙同采砂船老板史友来,在其员工苏海波、赵友宝的协助下,在明知史友来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42次在长江张家港段水域进行非法采砂达28000余吨,涉案数额30余万元,已达立案追诉标准。但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并没有对史友来立案侦查。张家港市院于2017年9月22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后该局作出立案决定。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