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2014年11月至2015年9月,犯罪嫌疑人刘家松伙同其子刘彦青、女婿朱雷在一废弃的面粉厂内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销售食用胶囊约1.4亿粒,价值一百多万元,除当场扣押的2400万粒,胶囊已全部流入市场。经鉴定,胶囊中重金属铬含量均严重超标。
【监督过程】
灌南县院在依法对刘家松、刘彦青、朱雷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批捕决定的同时,通过细致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鲁小磊、陈凡鑫生产、销售“毒胶囊”多达3亿粒,绝大部分已流入市场,且案发当天鲁小磊、陈凡鑫为逃避处罚,转移、销毁生产设备、胶囊成品和销售单据,具有串供、毁灭证据的社会危险性,符合逮捕条件,公安机关仅对鲁小磊、陈凡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足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依法对2人予以追捕;另发现,克山喉科诊所医生陈克山两次向鲁小磊购买毒胶囊共计30万粒,未经有关部门许可,非法配制假药并销售,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应当予以立案侦查,但公安机关未予以立案, 2015年11月24日依法向灌南县公安局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次日公安机关对陈克山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侦查。2016年11月25日,陈克山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2017年2月10日陈克山二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