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在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方面,有了检察机关的助力,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我感到,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是帮助政府治理社会难题的重要方式,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路径。”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儋州市市长朱洪武近日在接受《检察日报》记者采访时颇有感触地说。
关停21家污染严重养殖场
“那天车行驶到东城镇那东公路,一股股臭味扑鼻而来。走进去,发现这里有很多养猪场,养猪场周边污水横流。”儋州市检察院诉讼监督局负责人吴向清对2017年9月初的那次巡视记忆深刻。
该院干警在深入调查后得知,由于这些养猪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导致污水横流,散发出阵阵臭味。污水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不同程度影响,群众意见极大。
显然,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对养猪场的环境污染问题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形,对污染环境的养猪场未采取有效监督管理措施,导致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2017年10月16日,一份督促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检察建议书”,从儋州市检察院发出。建议该局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生猪养殖场环评准入管理,抓好源头防治。同时,建议该局抓紧制定整治方案,对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不合格、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立案查处,切实改变污染现状,同时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养猪场(户)环保意识。
“不到一周时间,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制定了《儋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对海南温氏畜禽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对养猪场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通过上述措施,目前已关停那东公路沿线两边100米禁养区范围内的21家温氏养殖场,污染问题很快得到有效遏制。”办案检察官黎琳说。
记者了解到,该案是儋州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办理的首例诉前监督案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以点带面,督促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制定全市整治方案,不仅解决了东成镇那东公路沿线的养猪场污染问题,也对儋州市其他乡镇的养殖场污染问题治理提供了整治方案。
修复33座生活垃圾堆放场
儋州市白马井靠着优越的海岸资源经济快速发展,成为远近闻名的滨海新区。然而,2017年11月,儋州市检察院在白马井滨海新区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时收到群众举报,白马井垃圾堆放场垃圾堆放无序,周边环境受到污染。
检察干警经过深入调查发现:白马井垃圾堆放场因采用简易堆放填埋的办法处理生活垃圾,不符合有关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要求,由于污染严重,垃圾堆放场在2012年就已停止使用。然而,停止使用之后,因为没有及时整治,垃圾污液长期渗透,导致周边环境仍受到污染。经勘察统计,该生活垃圾堆放场堆放陈年积存生活垃圾23万余立方米。
“2017年,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检查后,该垃圾堆放场虽采取直接用泥土表面覆盖垃圾的方式进行整改,但并不符合有关垃圾卫生填埋的要求和标准,既不能有效阻止垃圾污染,也未达到修复被污染环境的要求。”吴向清告诉记者。
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儋州市检察院一面派员向政府及主管部门领导汇报情况,一面启动诉前程序。2018年3月20日,一份诉前检察建议发往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要求该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及时治理白马井垃圾堆放场污染问题,同时在治理前后加强对垃圾堆放场的日常管理,防止重新堆放垃圾,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方案,恢复被污染的生态环境。
“平心而论,以前对白马井垃圾污染问题没有足够重视,看到检察建议后,加之市政府领导督促做工作,才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人发出这样的感叹。
很快,该局及时派员深入白马井镇要求白马井镇采取有力措施,儋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还制定《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各镇、农(林)生活垃圾堆放场治理工作方案》,对33座生活垃圾堆放场原址进行生态修复,彻底消除污染隐患。
公益诉讼理念获市委常委肯定
近日,儋州市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儋州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会上,常委会委员对该院一年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特别对检察机关提出的“三多一精”公益诉讼理念充分肯定。
一年来,儋州市检察院主动摸排公益诉讼线索34件,立案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坚持保护公益与惩罚刑事犯罪并重,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督促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7件7人。依法督促市农业委员会对毁林挖坑取土260余亩林地制定复垦造林及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赔偿方案,督促市民政局追缴被违规领取、冒领低保金55.28万元,督促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清理污染垃圾23万余立方米,督促市国土资源局治理非法采砂造成被毁河岸地13余亩,尤其是督促关停那东公路沿线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2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