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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妥善处理涉疫典型案(事)例(六)
2020-04-21 11:28:00  来源:检察日报

  案例六:天津市检察机关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2020年3月2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收到信访人姜某某来信。姜某某在信中反映,其与丈夫王某某经营一家小微企业,2月16日,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某立案侦查。王某某涉案金额9万余元,但姜某某个人账户资金500余万元被冻结。姜某某认为,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超过必要限度,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员工工资发放等,希望检察机关予以监督。

  收到来信后,红桥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将有关情况详细录入企业复工复产信访诉求台账。3月3日,该院对案件开展程序性审查,并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化解方案。同时,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红桥区公安分局,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协调。3月6日,该院派员赴红桥区公安分局,与案件承办人商讨妥善处理方案,建议公安机关对已冻结的姜某某财产作进一步甄别,针对案件具体情况采取更适当的强制措施。同日,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姜某某取得联系,告知其案件协调处置情况,并要求其提供被扣押财产来源合法性的相关证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证明等。3月8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姜某某提供的相关材料。

  经审查姜某某提供的证据材料,3月10日,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出具《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对王某某涉嫌诈骗案变更冻结财产金额为9万余元,其余资金全部解冻。当日,红桥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姜某某反馈办理结果,并邮寄书面答复函。姜某某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满意并感谢。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