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全国人代会上直言“学生普法要抓落实”
2018-04-02 14:37:00  来源:检察日报

  在担任两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过程中,我先后提交提案和建议14件,件件都得到答复,有的已落到实处。特别值得一说的,是我两次把从地方检察院了解到的带有普遍性问题,转化成为建议在全国人代会上提交,并推动了问题的解决。

  我记得,海南省万宁市检察院派驻兴隆检察室刚建立时条件艰苦,借房办公,当我看到干警们整天接访群众,解答群众法律方面疑难问题,搞法律咨询忙得不亦乐乎,却连个像样的办公场所也没有,我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于是,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我提出了“应解决检察室办公场所用地问题的建议”。这份建议很快得到了海南省委、省政府和万宁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不久,万宁市检察院派驻兴隆检察室终于有了自己的办公用房。

  我所在的万宁兴隆华侨农场距市区较偏远,几年前这里中小学校的个别学生在不法分子的诱惑下,违法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我从万宁市检察院派驻兴隆检察室提供的一份《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调研报告中发现,仅2013年至2014年,该市检察院就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3人,涉及全市各个乡镇、农场。我从中找来一些案例,认真研读。为了弄清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原因,我还走访了其中几个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和学校,发现一些家长教育不当,要么娇惯溺爱孩子,要么简单粗暴,对孩子实施“棍棒政策”,导致孩子误入歧途。另外,如今网络快速普及,使得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成为未成年人随时可接触的精神毒品,加之,毒品犯罪也祸及中小学生,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价值取向。所以,我感到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家庭、学校、社会都有一定的责任。

  其实,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以及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都很重视,关键是一些职能部门没有很好落实。比如,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喊了很多年,可很多中小学至今没有开设法治课。法治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一种很有效的途径,可一些部门和单位就是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落实不到行动上。这件事,我一直记在心里。

  2015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我提出了“关于在中小学增设法治课要注重抓落实的建议”,引起代表共鸣。

  两个月后,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对我所提建议给出答复:说我提的建议切中要害,带有普遍性,已责成相关部门调研落实。令人欣喜的是,2016年国家七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体系。

  后来,我从有关资料中看到,这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提出的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近年来,我高兴地看到,全社会都在关注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2017年11月,我有幸被邀请参加海南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第三站。那天,“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在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进行。有万宁附属中学、万宁中学、万宁第二中学1000多名师生参加。

  2018年1月,我从万宁市检察院给市人大的工作报告中看到,2017年全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率较早几年相比,明显下降。为此,我感到十分欣慰。

  (余永华系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万宁市侨联干部)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