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谢文英
“作为一个音乐工作者,作为军乐团的一个指挥,作为天天跟国歌打交道的人,我应该为国歌说话。有人都说我犟,但有一种使命感促使我坚持下去。”
2008年1月25日,我得到正式通知,成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首次参政议政,应该拿出什么样的提案呢?这个问题我想了很长时间,最后决定,根据自己的本职工作,从军乐团工作方面寻找带有普遍意义、全国性的议题。
亵渎国歌现象令人痛心
我演奏国歌近50年,从一个普通的乐队演奏人员,成长为解放军军乐团副团长、团长,与国歌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曾经在1970年、1984年、1999年国庆大阅兵时,担任国歌演奏的指挥。特别是在1999年,我作为千人军乐团的总指挥,在天安门广场上,当几十万人安静下来,我指挥的手臂落下,铿锵有力的国歌奏响时,我心中的自豪和崇敬之情油然而生,眼泪抑制不住地流下来。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感到骄傲,为自己是中华民族的子孙感到骄傲。
经历了几次历史变动之后,国歌的乐谱版本不统一,在唱奏速度、力度等方面没有统一标准,近年来还出现了亵渎国歌的情况,在演唱国歌时嬉笑、打闹,还有人在婚丧、商业活动中播放国歌等等,这些现象都太不应该了。国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声音、第一歌曲,应该得到法律保护。作为一个音乐工作者,作为军乐团的一个指挥,作为天天跟国歌打交道的人,我应该为国歌说话。
面对质疑曾经犹豫过
思路确定之后,我积极准备提案。坦率地说,最初写提案的时候,我不是很自信。我在想,现在大家最关心的、呼吁最多的是民生问题,国歌是音乐,关心的人可能不太多,对于能不能引起重视,心里也在犹豫。当时有人说,国歌错了谁听得出来呢?国歌立法怎么立?国歌唱得快一点慢一点,有什么要紧的?还有人说,国家有很多大事呢,国歌立法不立法是以后的事,不重要。
听到这些声音,我的心情非常复杂。在一些场合,有人提出国歌歌词是不是过时了,是不是应该写一个新的歌词?这让我想起了1949年探讨将《义勇军进行曲》定为国歌的时候,也有人提出疑问: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为什么还要说“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呢?大家为这一句话展开了很多讨论。最终,还是确定用《义勇军进行曲》作为国歌,提醒中华民族居安思危、不断前进。
国歌是国家的形象和标志,作为军乐团团长,作为演奏国歌最多的人,我有责任发出国歌立法的呼声。而且,我查了很多资料,我查到1990年通过的国旗法,1991年通过的国徽法。在宪法中,国旗国徽国歌是写在一起的,既然国歌在宪法中被赋予崇高的地位,国歌也应当得到法律保护。更何况,许多国家都早已为自己的国歌立法,他们把奏唱国歌作为升腾民族自豪感、激发爱国主义情感的具体行动,制定了保护国歌的具体措施。所以,我要做的,就是把呼吁国歌立法的声音发出来。借国歌立法的机会,唤醒人们对国歌应有的敬畏。
坚持十年等到国歌立法成为现实
经过反复修改,我最终向大会提交了履职中的第一份提案——《关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立法的提案》。
以前,国家的一些重要会议开幕都是奏国歌。但是在提案提出的第二年,也就是2009年,一些会议要求与会人员唱国歌。因为演唱更能让人体会国歌精神,培养爱国主义情怀。这个变化更加坚定了我继续写提案的信心。
然而,关于国歌立法提案,一年,两年,三年……一直没有实现。很多人觉得国歌立法遥遥无期,但是我从未间断。十年中,每年都会提出,从未间断。我坚信,国歌立法的脚步会越来越近。
国歌有84个字,37小节,奏唱只要46秒。在演奏和指挥国歌的近50年中,它的每一个字、每一个音符都已渗透进我的生命。有人都说我犟,但有一种使命感促使我坚持下去。
就在我即将离开政协委员的履职平台时,2017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一位领导第一时间告诉我:“刚刚全国人大常委会国歌立法投票,顺利通过!您的坚持,您的努力,您的贡献,终于有了结果!”
我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回想这十年间,很多政协委员从开始的怀疑、不了解、旁观,到后来积极参与到提案联名,直到最后提案变成了“我的骄傲”。我自豪地说:“这十年,我做了一件特别有意义的事情。
(于海,国家一级指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原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