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金倩如)“经过今天评议,我对古井的价值有了更深的理解,为检察机关和相关单位古井保护工作点赞,同时建议制定出台古井联合保护机制,明确古井认定标准、监管责任主体、保护措施等,切实加强对古井的保护力度。”近日,浙江省浦江县检察院牵头县水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各乡镇街道,在上山考古遗址公园研学中心召开“加强古井保护 留住乡愁记忆”检察公益诉讼诉前效果评议会,浦江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仙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明光如是说。
当天,该院邀请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担任评议员,对古井保护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评议。
今年1月,浦江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县域内部分古井有保护防护不到位、水质不达标等情况,随即开展古井保护专项排查活动,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检察建议发出后效果如何?被监督行政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如何?浦江县检察院决定请代表委员等来评议。评议会以“实地走访+听证+评议”的方式进行。
会前,参加评议的与会代表与县水务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一同来到该县浦南街道下方村边氏民居古井、黄宅镇敏德堂内古井,就整改修复情况实地走访查看。
“眼见为实啊!”“以前是那样的,现在是这样的!有对比就更直观了!”大家看得很仔细。走访中,随行检察官拿出手机给大家回看整改前的古井照片,并回答代表委员们提出的疑问。
评议会上,为了让与会人员更好地了解文物保护情况,浦江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朱艳丽介绍了“古井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情况并再次宣读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同时就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作了详细说明。
“县水务局第一时间在全县开展古井等水文化遗产排查摸底,安排专业人员对全县列入保护名录的37口古井进行现场消毒,对仍在使用的古井安排定期消毒,进一步明确古井管理主体,建档立册,将古井建造年代、经纬度、管理单位、照片等信息统一上传至县水利数据纵向归集平台。”“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在调查登记的古井中筛选出部分文化价值较高的古井,进行详细的测量、描述,设立古井标识牌,清理周边环境。下一步将对符合文物保护点标准的古井,适时公布为文物保护点,做好日常修缮和保护指导。”朱艳丽介绍。
“要注重对古文物系统性、整体性保护,强化古井普查、登记、筛选工作,明确古井判断标准,开展精准保护;在保护基础上做好水文化系列文章,利用好古井、古潭、古泉、古溪等美丽乡村资源,适时开发做成文旅项目,发挥水文化经济价值。”该县政协副秘书长何金海说。
“检察机关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古井等文物保护工作,正当其时,很有意义,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工作成效的充分体现,认识有高度、举措有温度、落实有力度。要进一步用情、用心、用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加大对检察公益诉讼的宣传,让公益保护故事飞入寻常百姓家;要尽快明确古井、古桥、古建筑等‘古’系列监管主体,保护工作可以先行一步,文物保护机不可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社科联主席钟旭妙评点道。
“古井是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水资源的重要补充,井文化的内涵非常丰富,检察机关和相关单位要形成工作合力,不但要做好古井保护工作,保障好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还要把好事做得更好,把水故事、井故事、井文化还有前人对乡愁的记忆一并讲好,让水文化丰富起来、生动起来。”金华市人大代表、浦江月泉学社社长江东放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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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古井在内的遗产古迹是一个地方先民聚居生息的见证,一口小小的古井背后是一段鲜活的历史记忆,承载着文化文明,凝聚着乡愁乡情,保护好古井等文化遗产是助力县‘品质名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大家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与大家一道共同守护好包括古井在内的文化遗产。”该院检察长翁寒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