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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被动救险”为“主动防险”
2018-08-08 15:16:00  来源: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涉案金额高达7000万余元,涉及投资人也有1万余人,这个案子可能存在风险,要抓紧对此案进行风险评估。”近日,闵行区检察院金融科的检察官审阅完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案卷后,通过本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此案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司法风险进行了等级评估。

  闵行区检察院制定的《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化解工作实施办法》,将以往的“被动救险”转变为“主动防险”,检察官在受案后15天内必须完成风险的发现、预警、研判,并根据案件潜在风险精准制作预案。由于此案的等级评估结果属于严重风险案件。承办检察官立即将此案上报给分管副检察长,同时将风险预警、工作预案与处置情况报案管部门和控申部门备案,减少检察环节的次生风险。

  办案检察官仔细审查发现,涉案公司开设的网站长期以购物返款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犯罪嫌疑人在开设的网站上向客户宣传若购买商品,公司会在7天后将购买商品的钱款每件扣去千分之一的手续费再返还给客户成为其投资本金,以此来吸引客户。据统计,此案涉及的被害人高达1万余名。

  针对投资人“追赃挽损”的关键诉求,检察官积极与辩护人、犯罪嫌疑人家属沟通,要求对方配合公安机关核实投资人实际损失,并积极利用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和家属的退赔能力予以挽损。

  对于风险较为集中的非法集资类案件,该院还与区公安机关建立对口信息传导通道,承办检察官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反馈案件的基本信息、办理情况及风险诉求,并根据风险特点引导区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提升风险化解效率。同时,检察官还积极与区法院沟通,对较大风险等级以上的案件,主动通报风险信息、信访人诉求等,并就证据把握等问题通过庭前会议等形式充分交流,确保庭审活动顺利开展。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及时让犯罪嫌疑人家属采用代偿的方式,与大部分投资人签订《结清协议》,弥补投资人损失。

  据了解,该院出台该《办法》重点就涉众型金融案件开展风险研判与化解。2017年,该院共办理非法集资类案件22件50人,涉及金额8.08亿余元,涉及投资人1.4万余名。所有风险在检察环节均得到有效稳控。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