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颖通讯员张喜鸽)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明确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及其执行情况列入人大监督范围。该《决议》于通过之日起施行。
《决议》主要有四项内容,一是赋予检察建议新内涵。除一般意义的检察建议外,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建议,有关部门没有落实且符合检察建议适用范围的,区人大常委会可以转交区检察院以检察建议方式办理。
二是将检察建议及落实情况列入人大监督范围。区检察院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应同时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并抄送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在每年的人大代表会议上,区检察院应通过工作报告向全区人大代表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情况。
三是加强检察建议的动态监督。《决议》规定,区检察院应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提醒、协助被建议单位落实好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要在一个月内将落实情况书面回复区检察院。
四是增强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不回复、不采纳检察建议,经催办仍拒不回复和整改的,区检察院可以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启动监督程序。对于区检察院报备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民利等重大问题的检察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采取调研、视察、专项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质询等法定形式,监督检察建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