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大量民事纠纷进入司法领域,检察环节的民事申诉案件呈快速增长趋势,对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国检察机关积极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对包括生效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在内的民事诉讼实行监督,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为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高检院围绕强化民事检察监督,重点部署开展了下列活动:一是部署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目的是通过有效引导、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依法提高基层民事诉讼监督规模,全面提高监督效果,以基层民事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促进整体民事检察工作协调发展。该活动在明年4月底进行总结验收。二是部署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要求各省级检察院先行组织自查,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针对民事执行活动和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的两类检察建议案件逐一评查。6月下旬,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出7个工作组,分赴14个省开展复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进行座谈,征求意见。三是组织全国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活动。各省级检察院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初赛,高检院拟在第四季度组织全国决赛。通过业务竞赛,提高民事检察监督能力,锻炼和培养业务骨干。四是与高法院联合组织对执行款物的清理活动。针对人民法院在执行款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高检院在总结以往监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4月份与高法院联合发文,统一部署专项清理活动。该活动预计到10月底结束。
针对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
认真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着力转变和更新监督理念。新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了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方式和手段,为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民事诉讼法实施后,高检院研究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对检察机关受理、审查民事申请监督案件进行了全面规范。检察机关将继续把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摆在突出位置,准确把握立法精神,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加强调查研究和配套制度建设,确保民事诉讼法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全面正确有效实施。特别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切实转变“重刑轻民”思想,遵循民事诉讼规律和基本原则,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持公正与效率、监督与支持并重,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和促进民事司法公正中的职能作用。
二、突出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对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畅通群众申诉渠道,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发挥民事检察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执法为民,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认真办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领域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民事检察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严肃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维护司法廉洁。
三、深化检察改革,不断完善民事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民事检察改革,保证检察监督既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又有利于民事诉讼顺利进行。特别是要积极推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加强对民事检察监督属性、特点、范围、方式、作用的研究,科学界定各级检察院职能分工和工作重点,深化对民事检察工作规律性的认识,重视发挥基层检察院在民事检察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结合全党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高检院和省级检察院民事检察人才库,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充实民事检察部门办案力量,保持业务骨干相对稳定,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培养一批精通民事检察业务的办案骨干。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
五、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民事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自觉把民事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经常主动汇报重要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开展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增进理解支持,优化执法环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事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201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