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55号提案的答复
2017-12-19 15:29:00  来源:

  张萍、贺颖春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设立乡镇检察室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高检院历来高度重视基层乡镇检察室工作。2009年发布的《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明确指出要积极探索派驻街道、乡镇、社区检察机构建设。201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派驻基层检察室进行规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又明确要求“规范派出检察室设置标准、职能权限和派出主体”。2015年,高检院专门将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纳入改革项目,并指导各地积极进行实践探索。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努力推动包括乡镇检察室在内的基层检察室设置等问题纳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2016年8月23日

  编辑:辅知平